供应商入驻有什么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入驻规则 

 

申请标准 

企业供应商及个人供应商均可申请加入情客旅行平台(以下简称公司平台),但应符合以下入驻标准。 

1.企业供应商申请标准 

•持有完成最近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在平台服务领域,且拟在公司平台开展的经营活动不超过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 

•供应商应为服务型企业;非服务企业(如代理公司、加盟公司等)且推销服务产品的,应拥有该品牌或获得品牌持有人授权;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服务纠纷等); 

•能提供符合公司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 


2.个人供应商申请标准 

•获得有权授权机构正规授权,可提供服务产品;

•个人服务商需进行实名认证; 

•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投诉、服务纠纷等); 

•能提供符合公司平台要求的证明材料。 


入驻基本流程

资质审核通过后,其自缴诚信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能低于3000元,并且需签订服务协议。 

•符合上述条件后将会收到服务协议生效通知,即入驻成功。 

证明材料提交 

1.提交方式 

•除非另行标注,所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的清晰、真实、准确; 

•所有盖公章或签名的材料须扫描或拍照后在供应商报名系统里上传; 

•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回,供应商需请自行留底。

 2.企业供应商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需完成最近年度年检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所售产品);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均可); 

•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企业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企业供应商如授权个人办理联盟供销平台销售事宜,提供《联盟供销平台经营授权》;

联盟供销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供应商证明材料,个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品牌产品的,应提供品牌权利证明:

a.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权人必须与个人供应商姓名一致);

b.非自有品牌:国家商标总局向品牌所有者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品牌所有者出具的《授权书》,明确授权个人供应商于联盟供销平台销售品牌产品(品牌所有者若为个人,则需同时提供品牌持有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c.个人能提供的其他方面的产品证明材料。

联盟供销平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