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成纳税新主力 助力减税降费惠及千万企业

来源:砍柴网 发布:2018年03月29日 作者: 人气:1507


刚刚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再次释放财税改革与减负减税信息。日前,出席论坛的新任财政部长刘昆在他履新后的首次公开活动上,透露将继续调整增值税水平,按三档变两档的方向进行,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率,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是官方对于“减税降费”的最新表态。

近年来,降低企业税负始终是决策层鲜明的政策取向。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18项将在今年推进的减税降幅和税收改革举措。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指出:今年的减税措施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着墨最多,分量很重,力度很大,将覆盖惠及上亿的自然人和几千万家企业。他还特别指出,今年的减税措施着力减轻小微企业和工薪阶层的税负,鼓励创业、促进消费、改善民生。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国家不断推行减税措施,税收收入的增幅也一度放缓,但2017年中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7%。一边是减税,一边是税收收入振幅的回升,如何解释这种现象?这正源于减税带来的企业效益的改善与随之而来的实体经济振兴,尤其是国家鼓励创新发展所培育出的新税基成为纳税新主力。

例如电商平台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也在为税收的增长作出重要贡献。以中国最大的零售平台企业阿里巴巴为例,根据公开资料:2017年阿里巴巴纳税366亿元,平均每天纳税超1亿元,高居中国互联网企业之冠。即使与国外同类型企业相比,阿里巴巴纳税总额达到亚马逊的15倍,人均创税效率达到沃尔玛的4倍。

更重要的是,电商平台已成为中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上下游生态的税收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仍以阿里巴巴为例,公开资料显示:阿里巴巴带动生态上下游纳税超过2900亿元;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直接间接创造3300万就业岗位。数据证明,电商平台是促进品牌商快速发展的“加速器”,更为支撑财政健康运行创造了新的税基。以增值税为代表的流转税是中国主要的税收形式,消费者是税收的主要负税人。阿里巴巴电商平台创造了超过3300万个就业岗位,这些和电商相关的从业者,其消费行为也为国家间接贡献了税收,由此来看,电商平台在宏观上带来的税收贡献更加不可估量。

创新创业是经济转型的新动能。电商平台作为中国创新创业的重要引领者,不仅为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更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税收贡献者。以电商平台为代表的创新发展带来的全新增量,成为国家持续坚持减税政策取向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