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上半年查办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75起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7日消息,针对电子商务这一新业态的特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不断探索构建“标准引领、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上半年,全国共查办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75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起,其中大案要案3起。
据了解,上半年,着力完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信息分类处理规范》、《电子商务商品近似品牌技术识别指南》等10项国家标准,推动国内主流电商企业开展以消费体验为导向的品质标准研究应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休闲服装、婴幼儿童装、童鞋、旅行箱包、电磁灶等5种309批次网售产品,覆盖14家国内主流电商平台,发现不合格产品95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0.7%。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在3·15前向社会公布,督促电商平台企业下架停止销售,责令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处理。
紧扣民生主题,瞄准百姓日常消费品,围绕重点时段、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强电商产品违法线索摸排,深入推进电商产品执法打假专项行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半年部署开展了“2018年平衡车专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研究性摸排”“2018年6.18电商节专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线索摸排”等4次质量违法线索排查,转送各地违法案件线索57个。向平台调取涉嫌存在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店铺信息50余个,交易记录5万余条。帮助海康威视、鄂尔多斯等名优企业调取、收集涉嫌违法店铺信息20余条,协助打击多个制假售假窝点。上半年,全国共查办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75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1起,其中大案要案3起。
针对互联网食品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监管。
一是强化互联网食品经营监管。依据《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监管规范和措施。指导各地贯彻执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监督入网食品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三是深化网络食品交易食品安全协作机制。加强总局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信息共享,实现对网络食品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的联防联控。
四是加大网售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作用,引导公众理性消费,识假辨伪,巩固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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