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教师都不能沦为“卖资料的”!
8月
日前,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的关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9月1日《合肥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在这个意见里最大亮点就是: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又开学了,又该上新课程了,又是各种教辅材料上市推销的好季节。在这个档口,发布“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教辅材料”规定,无疑是用意明显的,是语重心长的。然而,只是指望一个通知的发布,就想终结学校与商家之间的“眉来眼去”,教师与商家之间的“暗送秋波”也还是不够的。
对于教辅材料,可以说这是“市场的需求”。眼下的教育和以往的教育已经有了巨大不同。以往的时候,学习资料大多都是教师“自力更生”的,那个时候所有老师都有一个基本功“刻印学习资料”,一张蜡纸,一支刻笔,一台油印机,学习资料就是这样刻印出来的。而如今 ,学习资料使用的比较多了,市场上更加精美的学习资料也出现了,传统的“刻印学习资料”也就不存在了。
不管怎么说,学习资料都是刚需。只不过是,面对学习资料的刚需,学校和教师需要摆正自己的位置,都不能丢失了为人师表的底线。而遗憾的是,教辅资料的购买,成为了灰色的利益链。对于有学生的家庭来说,对于这一点是最有真切感受的,教辅资料成为一个巨大消费付出和经济压力。如果只是适可而止还可以理解,有的变成了“为了推销而鼓励购买”,很多资料用不上,成了摆设。
有的教师虽然没有“强制购买”,但是却暗示家长不购买会“影响学习”,用委婉的方式“逼迫家长就范”;有的教师则是暗示学生购买某一种教辅材料,给出具体的出版社,具体的版本,具体的名称,而这些教辅材料却是“其他书店没有的”,家长只能在“某一家书店”买到,虽然没有指定商家,而实际上和指定没有什么区别;还有的学校则和书商搅合在一起,极力推荐某家出版社的,某家销售商的书籍。其中,到底是为了什么也是不言而喻的。
教辅资料的选择权应该在家长的手里,别让学校和教师沦为“学习资料的推销商”。当然,如何降低对教辅材料的依赖,降低家长的负担,才是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切记,学校和教师都不该是“教辅资料的营销商”。(文/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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