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一万名左右师范生!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优师计划”通知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2021年08月04日 作者: 人气:93435

为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造就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从2021年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与地方师范院校采取定向方式,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以下统称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师范生,旨在从源头上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

计划编制

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相关省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

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本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根据省域内定向县中小学教师培养补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统计并上报本省(区、市)优师计划年度培养需求。教育部指导直属师范大学和有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所需,倾斜支持紧缺领域教师补充需求,合理安排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计划。

报考考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

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入学前做好相关协议签订工作。

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时,参照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相关政策,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就业管理

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管理,落实计划,做好师范生履约就业的各项入职条件保障,确保优师计划师范生覆盖本省(区、市)所有定向县。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就业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相关地市及定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优师计划师范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专项招聘,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优师计划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就业管理。

要求各地各校重视并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工作。优先安排履约任教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计划实施高校要建立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等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持续支持优师计划师范生提升教书育人本领,造就“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