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在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2017年09月15日 作者: 人气:909


记者15日从中国网获悉,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在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还将支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构建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

孟玮表示,近些年,我国吸引外资规模始终保持全球前三,基本面总体稳定。对于去年以来规模有所下降问题,要客观全面看待。

一方面,国际跨国投资仍在曲折复苏阶段,出现波动成为常态。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2016年全球跨国投资规模下降了2%。据美国经济分析局统计,2016年美国吸引外资下降1.9%,今年1季度下降44.2%。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吸引外资也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我国吸引外资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增速、结构、动能正在转换调整。今年上半年,我国批发零售业、房地产业外资流入有所减少,但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外资流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可以看出,外资结构变化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是紧密相关的。

在吸引外资转型升级阶段,我国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对外商保持较强的吸引力。一方面,我国政治社会稳定,基础设施完备,产业配套齐全,人力资源丰富,而且市场快速增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这些都为企业投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我国正在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提高开放水平,通过简政放权和备案制改革,大幅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今年6月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7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我国在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中排名第二。据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调查,2017年,69%的美国企业将扩大在华投资,约1/3欧盟企业将我国作为前三大研发投资目的地。近一段时期10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明显增多。这些情况表明,我国投资环境受到外商广泛认可。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成功实践。为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今年以来发改委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出台综合性政策措施。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新形势下积极吸引外资政策导向,提出了40多条具体措施,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积极贯彻落实。

二是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今年7月实施的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限制措施减少近三分之一,提出了全国范围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实行备案管理,不得限制外资准入。在此基础上,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了开放试点。今年下半年,还将在金融、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三是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对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产业支持政策和创新支持政策,按照统一标准审核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机会参与标准化工作,促进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上市、发债。

四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为外商投资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提供各类支持政策。今年2月发布的新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扩大了中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落实这些政策,继续推进放宽外资准入,简化外商投资管理程序,支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构建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